成都地区国六标准实施日期分析
一、国家标准要求
根据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(GB 18352.6-2016)、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(GB17691-2018)要求,轻型、重型车辆实施国六时间要求见下表:
排放阶段 | 2019年 7月1日 | 2020年 7月1日 | 2021年 1月1日 | 2021年 7月1日 | 2023年 7月1日 |
6a阶段 | 燃气车辆 | 轻型汽车 | 所有重型车辆 | ||
6b阶段 | 燃气车辆 | 所有重型车辆 |
说明:
1.轻型汽车车是指总质量3.5吨以下的车辆;
2.城市车辆是指公交、邮政、环卫车辆。
二、国家文件要求
除了国家标准之外,根据国务院印发的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【国发〔2018〕22号】要求:2019年7月1日起,重点区域、珠三角地区、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,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。但并未说明要求哪种车型具体提前哪个国六哪个阶段。
三、地方文件要求
1.《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<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(2018-2027+年)>的通知》:2019 年 7月 1 日起,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,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。也未说明要求哪种车型具体提前哪个国六哪个阶段。
2.《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(意见的函)》:2019年7月1日在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6a重型燃气车、6a城市车辆、6a轻型汽油车。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范围:成都市、自贡市、泸州市、德阳市、绵阳市、遂宁市、内江市、乐山市、南充市、宜宾市、广安市、达州市、雅安市、眉山市、资阳市共15市。2020年7月1日全省其他区域6a轻型汽油车。
正式文件未发布。